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团体标准《移动终端融合快速充电技术规范》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5日-3月10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电话:010-82052809;
邮箱:tafrb@taf.org.cn。
下载附件: 移动终端融合快速充电技术规范(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