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终端侧业务风险防控安全指南》等9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智能终端侧业务风险防控安全指南》等9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1日-1月24日。
公示标准名称:
1、《智能终端侧业务风险防控安全指南》;
2、《智能可穿戴设备安全 医疗健康可穿戴设备安全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
3、《移动终端应用软件列表权限实施指南》;
4、《移动应用分发平台:APP开发者信用评价体系》;
5、《移动应用分发平台信用评价细则》;
6、《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调用行为记录能力要求 第3部分:API接口》;
7、《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3部分:图片信息》;
8、《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9部分:短信信息》;
9、《物联网终端可信上链技术要求》。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房昕;
电话:010-82052809;
邮箱:tafrb@ta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