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移动互联网应用跨平台用户追踪防范隐私保护指南》等20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9日。
公示标准名称:
1、《移动互联网应用跨平台用户追踪防范隐私保护指南》;
2、《移动应用程序(APP)服务感知提升测评规范》;
3、《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测试细则》;
4、《移动智能终端与应用软件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实施指南 第2部分:个人信息分类分级》;
5、《应用分发平台APP审核规范》;
6、《智能终端设备间互操作数据保护测试方法》;
7、《智能终端协同身份鉴别安全技术要求》;
8、《个人计算机(PC)应用软件信息窗口行为规范》;
9、《移动互联网应用超文本传输协议状态(Cookie)技术隐私保护指南》;
10、《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5部分:设备信息》;
11、《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8部分:录像信息》;
12、《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1部分:通话记录》;
13、《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8部分:剪切板信息》;
14、《移动智能终端变频显示性能测评方法》;
15、《网络产品供应链安全要求 采购要求》;
16、《网络产品供应链安全要求 物流要求》;
17、《网络产品供应链安全要求 制造要求》;
18、《基于5G移动边缘计算的云游戏技术要求》;
19、《支持云游戏的智能电视终端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0、《云游戏服务平台通用技术要求》。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房昕;
电话:010-82052809;
邮箱:tafrb@ta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