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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公示
《支持串行外围设备接口(SPI)的物联网贴片SIM卡技术要求》等33项团体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支持串行外围设备接口(SPI)的物联网贴片SIM卡技术要求》等33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4日。

公示标准名称:

1、支持串行外围设备接口(SPI)的物联网贴片SIM卡技术要求;

2、基于大气激光通信的安全隔离设备技术要求;

3、基于双目视差支持裸眼3D功能的移动通信终端显示技术规范; 

4、基于双目视差支持裸眼3D功能的移动通信终端应用程序接口(API)规范;

5、智算中心算力池化技术要求和功能测试方法;

6、信息通信设备通用参数测试方法  第1部分:基础部分;

7、信息通信设备通用参数测试方法  第2部分:无线部分;

8、信息通信设备通用参数测试方法  第3部分:有线部分;

9、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1部分:广告类;

10、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2部分:推送类;

11、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3部分:地图类;

12、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4部分:支付类;

13、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5部分:统计类;

14、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要求  第2部分:最小必要;

15、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要求  3部分:个人权利响应;

16、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要求  第4部分:合规审计;

17、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要求  第6部分:分发平台管理;

18、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

19、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2部分:隐私声明告知;

20、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3部分:训练数据构建;

21、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4部分:模型规制控制;

22、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5部分:二次开发管理;

23、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6部分:输出阶段管理;

24、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7部分:个人权利响应;

25、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  第8部分:供应链管理;

26、移动智能终端用户数据清除能力技术要求;

27、移动智能终端循环交易平台服务管理要求;

28、面向个人画像服务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29、网络设备密码应用测试方法  存储设备;

30、网络设备密码应用测试方法  服务器设备;

31、基于互联网消息推送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地震预警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2、具有通信功能的电子墨水屏终端  医疗信息显示牌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33、循环回收移动通信终端数据擦除工具技术要求。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房昕;

电话:010-82052809;

邮箱:tafrb@ta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