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2部分:定向推送》等25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30日。
公示标准名称:
1、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2部分:定向推送;
2、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3部分:个人信息获取行为;
3、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5部分:违规使用个人信息;
4、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8部分:移动应用分发平台管理;
5、x86云游戏服务器技术要求;
6、基于近场通信(NFC)的移动智能终端读卡器(PCD)和接近式卡(PICC)互操作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7、金融类APP分发管理要求;
8、金融类APP用户权益保护技术要求;
9、具有通信功能的电子墨水屏终端 智能商用卡证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10、面向交易场景的算力资源度量指标体系及测试方法;
11、人工智能终端智能服务能力分级指南;
12、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第1部分:总则;
13、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第2部分:服务协议
14、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第3部分:服务公示
15、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第4部分:用户数据处理
16、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第6部分:服务保障能力
17、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用户权益保护要求 第7部分:应急处置措施
18、数据中心白盒交换机技术要求;
19、算力平台在用算力度量指标与测试方法;
20、物联网蜂窝通信模组与电信智能卡互通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1、移动通信终端充电系统能效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22、移动终端融合快速充电测试方法(第二阶段);
23、移动终端未成年人保护测试方法;
24、云加速平台安全技术要求;
25、云加速平台通用技术要求。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房昕;
电话:010-82052809;
邮箱:tafrb@taf.org.cn。